各助學中心:
根據(jù)四川省教育考試院〔2016〕43號文件精神,現(xiàn)將2016年7月自學考試省考課程考試有關事項發(fā)給你們,請按相關要求嚴格執(zhí)行:
一、考試時間:2016年6月25—26日。
二、各助學中心務必按計劃于考試前完成教學任務。
三、按助學中心組織課程考試的要求認真落實期末的各項考務工作。設立考務委員會,作好考場布置、考試安排、監(jiān)考教師考前培訓、學生考前教育等各項工作。
四、各助學中心應作好監(jiān)考工作,嚴格遵守《監(jiān)考人員職責》。
五、考試時學生必須帶學生證或身份證,按安排到指定教室憑證件參加考試。嚴肅考試紀律,杜絕作弊現(xiàn)象。
六、凡未在網(wǎng)報系統(tǒng)中報考的學生(已繳費數(shù)據(jù)中沒有的考生)一律不能參加考試,沒有報考的學生參加考試,成績不予認定。
七、省考課程考試期間,省教育考試院將從學校抽調人員進行交叉巡視,對凡是未按照上報的考試安排(編場)組織考試的助學中心的考生成績,將不予以認定。
八、各助學中心需嚴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提供的《四川籍164次省考已繳費數(shù)據(jù)》及《2016年7月省考課程考試簽到表》(詳見附件或群共享)制作考生簽到表一式兩份,準考證號由小到大排列。在考試過程中要求考生務必簽到,缺考考生在簽到欄備注出缺考字樣,試卷回收時將簽到表一份裝入試卷袋、一份粘貼于試卷袋背面。試卷裝訂順序必須按照簽到表順序排序,不同課程不能混裝在一起。
九、考生必須在進入考場后先簽到。考生在試卷上仔細填寫姓名、學號、年級、專業(yè)、層次、助學中心等內容(要求用正楷字書寫)。
十、屆時,試卷將由巡考教師或以其他方式送達各助學中心(巡考教師安排以各中心本次報考繳費成功考生人數(shù)為依據(jù))。有巡考教師安排的助學中心,試卷由巡考教師在考試結束后交接帶回,通過其他方式寄發(fā)試卷的助學中心,試卷按自考辦統(tǒng)一要求進行交接。
十一、與考務相關的問題請咨詢自考辦,聯(lián)系電話:0816-6089244,0816-6089268。
西南科技大學成人教育學院
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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