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碧霄) “×××個人貸款基金現(xiàn)已啟動,為同學提供小額貸款100元到1000元不等……15天貸款利息為本金10%;30天貸款利息為本金15%;60天貸款利息為本金30%;90天利息為本金50%。貸款者帶本人身份證、學生證(及復印件)等有效證件,在保證人保證的情況下申請貸款。”這是7月1日記者在衛(wèi)星路某大學學校告示板上看到的廣告。
記者以要求貸款為名撥通了對方的電話。對方告訴記者,他也是該學校經(jīng)濟系的學生,信貸團體是他們幾個同學集資建立的,大部分的錢都是家里給的,也有自己賺的,他們這樣做也是在創(chuàng)業(yè)。如果需要錢,可以提前和他們打招呼,他們可以把錢打入賬戶或當面交到本人手里,但是必須有學生證件和保人。
記者向銀行工作人員了解到,央行對個人貸款的利率有明確的規(guī)定:6個月的利率為5.22%;一年的利率為5.58%;1年~3年的利率為5.76%;3年~5年的利率為5.85%;5年以上的為6.12%。只有金融機構(gòu)才可以從事存貸款業(yè)務。
吉林省某律師事務所高主任說,該大學學生所從事的活動屬于民間借貸行為,在民間借貸行為中,借貸雙方通過借條的方式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。按照法律的規(guī)定,民間借貸的利率不應該超過國家利率的4倍。超過4倍的,不受法律保護,該大學學生的借貸行為中,利率已經(jīng)超過了國家的規(guī)定,因此他們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。
高額的利息讓學生望而生畏 本報記者 王強 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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