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試命題的原則
1.命題標準
《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》(課程代碼:0993)是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(yè)(本科)的一門重要課程,共3學分。命題標準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專業(yè)、同層次、同課程的本科結業(yè)水平,并體現自學考試以培養(yǎng)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特點,在題量上保證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夠在規(guī)定的考核時間內完成全部試題的回答,并有適當的時間對答案進行檢查。
2.考試依據和范圍
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2004年12月頒布的《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自學考試大綱》(以下簡稱大綱)為依據,以《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》(潘劍鋒主編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4年12月第1版)教材為命題范圍,試題的參考答案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關提法來編制。
3.知識與能力的關系
要學好《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》,需具備一些相關的專業(yè)知識,如憲法學、刑事訴訟法學、民事訴訟法學、行政訴訟法學,以及一定的法學基礎知識等。學習《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》,要注重對其基礎知識、基本理論的理解和分析,將識記、理解與應用聯系起來,把基礎知識和理論轉化為理解、分析和應用能力。命題中,要體現既考核基本知識、基本理論的掌握程度,又考核應用能力的原則。
4.重點與覆蓋面的關系
試卷覆蓋到章,重點章節(jié)的權重比例大一些,次重點章節(jié)的權重比例少一些,一般章節(jié)的分數為適中。單章考核分數最高不超過20%。
二、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
1.考試形式
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方式,考試時間為150分鐘,評分采用百分制,60分為及格線。
2.試卷內容結構
本課程無不考核章節(jié),一般考核章節(jié)為第7章,第14章及第1章第2節(jié),第8章第1節(jié),其余均為重點考核章節(jié),其比例不低于60%。
3.試卷能力結構
能力考核在試卷中分為“識記”、“領會”、“應用”三個層次,考核不同能力層次的試題的分數比例約為:
識記∶領會∶應用=30∶45∶25
4.試卷的難度結構
難度結構在試卷中分為“容易”、“中等偏易”、“中等偏難”和“難”四個層次,不同難易度試題的分數比例約為:
容易∶中等偏易∶中等偏難∶難=30∶40∶20∶10
5.試卷的題型及分值
單項選擇題(約20分),多項選擇題(約10分),名詞解釋題(約15分,)判斷說明題(約15分),簡答題(約18分,)論述題(約22分)。
6.本門課程有無特殊要求(包括考生可攜帶的工具):
無
全國自考辦